淡墨淋漓

林黛玉倒拔垂杨柳

【占tag致歉】《关于此次事件的一个分析和声明》

/吃瓜/吃瓜
也没什么好站的态度,就揉揉歌吧,亲一口❤
直接把这篇儿当反抄袭分析看了,转载存档hhhh
另外有个
【0507最末追更】以挂人为名的科普,提议一种分析型指证抄袭的方式(海量干货、图疯狂多)
一篇是文一篇画,真实事例加科普w

瑰:

【前面的话】

首先是占tag致歉,非常抱歉打扰到大家吃粮了!【鞠躬

这篇分析和声明是有关我之前被傅清欢太太挂抄袭的事情。

我没有想过用这篇分析去说服谁,分析里也不想谈论什么态度不态度,只是想将我自己的关于此事的看法和态度明明白白的摆出来,仅此而已。

这件事情上,傅清欢太太的态度是可以理解的,谁发现自己的心血被人窃取不会愤懑不平?我上一篇的声明没有讲清楚事情,反而有些偏向指责她的态度,有些避重就轻,这实在是不妥当,在此致歉。

至于太太要求的“删文致歉”,对于真正的抄袭来讲,这要求是很合理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宽容了。我若不支持,有些说不过去。

——但是这一切,都要建立在真正抄袭了的基础上。这是对于真正抄袭者的做法。

我没有抄袭。这个基础不成立。

所以以下分析,恕我无法站在“抄袭者”这个立场上来写。若在阅读此篇分析和声明之前你在主观上已经完全认定“瑰抄袭了傅清欢”这一说法,那就没有什么看分析的必要,直接跳到倒数第二个【关于声明】看我对于这件事的态度吧。既然你已经认定,那我说再多也是无用功,我就直接把分析的中心观点放在这里,为你省去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我没有抄袭。

        

我知道,认为“抄袭”说法已经成立的人肯定会把我的话当做强行狡辩,认为“抄袭事实成立这一点十分清晰,凡是认为抄袭不存在的观点都是狡辩和洗地,反正我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之类的,更何况“青菜萝卜各有所爱”的道理摆在那里,信与不信是每个人自己的选择,都应当被尊重。我也不想去非要别人都信我不可,“强扭的瓜不甜”这个道理,虽然我没文化但还是知道一二的。

        

但我想要说句话。

        

抄袭不是轻飘飘吐出这两个字就可以判定的,从前像那种抄得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别人尚且还要制作调色盘后多加资料查找才敢下判定,从前专业人士专业至此进行判定尚且还慎之又慎,为什么现在抄袭只凭几个文段和感觉就可判定了?

        

双道长是怎样的赤诚君子我已不需要多讲,宋岚道长暂且不论,单论一个晓星尘道长在原作中的表现。xy作恶多端至此地步,几乎只要知晓他与常家恩怨的都会认为是他做的案。哪怕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晓道长仍是在查明真相并确认无误之后,才前去缉拿他归案。

        

若晓道长知晓此日此情,若两位道长知道有人在证据存疑、无实锤的情况下就被人轻飘飘几句话扣上了罪名,连一句辩解都没有人愿意听这人讲,他们会作何感想?

        

不愿承认指责的情况无外乎两种,一种是因为敢做不敢当,一种是因为真的没做所以不接脏水。

        

既然傅清欢太太的要求在我看来,建立在“真正抄袭”的基础上即合理又宽容,那我为什么不在事情一开始,“抄袭事实”还未成立的仅仅只是为了避嫌而删除“抄袭文”【当然现在也能删文】然后发个声明马上解决呢?更何况这件事是在网上,是在二次元,多大个事儿,我删号重开一个不就能继续混得风生水起了么?反正隔着网线你也不知道我到底是谁不是吗?

        

但我没有。

        

我属于这两种情况中的哪种,大家可以自行分辨,我不多做阐述。

        

【关于躺尸】

        

这段时间我都在查找有关抄袭方面的资料来写这篇分析,由于实在难写,而我一个人实在是查不过来,需要时间,再加上三次忙碌没有太多的时间能上lof,所以基本没有回复大家的评论。

        

虽然没有怎么回复过评论,但是大家的评论我都一一看过了。无论是相信我的,还是支持太太的,亦或是持观望态度的,我都十分感谢你们愿意给予我你们自己的看法,也很抱歉影响到了你们。

        

在此致歉。

        

【关于概念】

        

好了不多说,开始分析吧。

        

首先,抄袭、借鉴、撞梗的概念到底是什么?

    

 

              
                     


抄袭,指窃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设定.念白.概念.台词.场景.图片.等...)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摘自百度百科】  

        
    

 

 

              
                     


借鉴,指把别的人或事当镜子,对照自己,以便吸取经验或教训,比喻别人的可供自己对照学习的经验或吸取的教训,以便取长补短。【摘自百度百科】 

        
    

 

              

撞梗我没有找到统一说法,我的概念只提供给大家参考:少量情节相似。

        

这样讲,概念似乎还不太明确。

        

在寻找资料的时候,我在lof上看见了 @拉普拉斯定理 太太所写的一篇【以螺狮粉为例,说说我眼中的抄袭、撞梗、引用和借鉴的区别】,觉得写得很有道理,不仅大家反响很好,而且生动易懂,于是冒昧向太太要了授权,以便能将她的文章引用到我这篇分析里。

        

以下引用部分为太太文章的内容。

    

 

              
                     


1.抄袭和撞梗 

A和B都写男主出车祸失忆之后爱上女主一一这是套路;

A和B都写送外卖的男主出车祸爱上路边卖螺蛳粉的女主一一这是撞梗;

A先写送外卖的男主在路上踩到一坨榴莲摔倒,手里的螺蛳粉飞出去又倒扣回男主脸上,男主因为吸入粉丝险些窒息,路人纷纷掩鼻只有酷爱螺蛳粉的女主上前做人工呼吸救醒男主。

C把榴莲换成香蕉,螺蛳粉换成桂林米粉 一一这是抄袭。

2.抄袭、引用和借鉴

A写:螺蛳粉有种让人怀念又痛恨的味道,爱憎纠缠、混沌复杂,恰似我前男友的校服领子一一他是柳州人。但校门口的螺蛳粉闻起来像我弟的脚底板,吃起来感觉像我弟去池塘摸完鱼回来一脚踩在熟睡的我脸上。

B写:“螺蛳粉有种让人怀念又痛恨的味道”,对我而言,热干面也是如此。 一一这是引用。

B写:这东西闻起来像熊孩子在泥塘摸爬滚打一天后的脚。 一一这是借鉴。

C写:古龙水闻起来有股让人怀念又痛恨的味道,爱憎纠缠、复杂混沌,恰似我前男友的西服袖口。 一一这是抄袭。

这样一来,概念应该能大致明晰了。

概念大致明白之后,我就来详细讲这次事件。

我将傅清欢太太认为我涉嫌抄袭的三个点以及各点在各篇中的发展情况简单概括一下:

一、听见水声想起江南

《天雷》【这篇是性转,所以这里用“她”】中的情况:晓星尘去洗手--手指搅动水的声音令晓星尘回想起她曾和宋岚一同在江南水乡乘船的情形,期间提到那时她枕在宋岚腿上询问何时到达,宋岚抚着她的脸颊回答快到了--完

《病》中情况:阿箐拧毛巾--手指搅动水的声音令晓星尘回想起他曾和一个人一同在江南水乡乘船的情形,但因生病想不起是谁,期间提到他曾悄悄拍了一张那人的照片--宋岚无意中看见晓星尘的手机壁纸就是他在江南水乡时的样子,询问并得到回答--完

二、将宋岚的手比作鸟脖子

《故音》中情况:将宋岚的手比作不知名白色水鸟的长颈

《病》中情况:将宋岚的手比作野鹤的脖颈

三、一向不留果皮的宋岚为了喜欢带皮吃的晓星尘留了果皮

《天雷》中情况:宋岚端来洗净的果子--晓星尘咬了果子之后突然发现宋岚没有去皮--记起宋岚有洁癖,吃果子要去皮,晓星尘爱连皮吃。她没有提及自己的习惯,但宋岚端给她的果子无一去皮--完

《病》中情况:晓星尘看宋岚切苹果--想起自己爱吃苹果,尤爱带皮吃,但宋岚有洁癖,实在不能去皮的水果才会拿去洗,更不用说苹果。晓星尘从未对别人说过他爱吃带皮的苹果,但宋岚每次递给他的苹果都是留皮的--完

看了大家的评论,我稍微总结了一下关于此次事件的争论点:

1.关于借鉴【鸟脖子部分】

2.关于感觉【文风部分】

3.关于逻辑顺序【江南水乡部分】

4.关于意象

5.关于撞梗【苹果皮部分】

至于其他比喻相同什么的我就真没什么好分析了……自由心论吧……

【关于借鉴】【关于鸟脖子部分】

借鉴的概念真要讲起来其实非常的模糊,我实在是寻找不到明确且说服力大的资料,我能做的也只是结合我看过并觉得有道理的资料,给出我自己的理解。

如果觉得OK,那么请往下看。

借鉴的基本概念前面我已经引用过了,结合拉普拉斯定理太太的例子,我解释一下我的理解中借鉴的概念。

拉普拉斯定理太太的关于借鉴例子为:


A写:“螺蛳粉有种让人怀念又痛恨的味道,爱憎纠缠、混沌复杂,恰似我前男友的校服领子一一他是柳州人。但校门口的螺蛳粉闻起来像我弟的脚底板,吃起来感觉像我弟去池塘摸完鱼回来一脚踩在熟睡的我脸上。”。 

B写:“这东西闻起来像熊孩子在泥塘摸爬滚打一天后的脚。”

从对比中可以看出,B的描写在两文对比下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源是A,但是在A的基础上他塑造了一个可以说是新也可以说是“新”的比喻出来。

而百度百科中对于借鉴概念的解释中也有提到“比喻别人的可供自己对照学习的经验或吸取的教训,以便取长补短。”

        

我对于借鉴的理解是:在被借鉴作的内容之上,诞生新或“新”的东西,即为借鉴。

        

小时候老师总让我们摘抄好词好句,目的不是为了让我们照搬抄袭,而是为了进行体会和学习,在这些非原创的好词好句的基础上结合我们自己的体会与学习,诞生我们的东西一一即新事物和“新事物”。

        

而抄袭则从头到尾都没有“新事物”的诞生,更遑论新事物。

        

新事物的概念相比“新事物”要明晰一些。新事物生于原作,与原作相同又不同,有些还会高于原作,有些甚至还能摆脱原作。而“新事物”再怎么“新”它的本源还是被借鉴作,“新”到什么程度才能算“新”这方面我不能乱说,也不能说我接下来举的例子是正确的,仅供大家参考。

        

【以题作例是我在【个人关于抄袭鉴定的看法】 一帖中看到反抄袭吧吧友@盖浇饭合格 提出来的。但由于我跟这位吧友虽然同样是在解析自己对于借鉴的观点,但由于我们存在不同观点,我并不引用这位吧友的例子,而是利用这个例子类型重举,因此没有去求引用授权。在此放出链接,大家也可以参考一下这位吧友的看法。】

        

一道题,听懂了解法会解题,会举一反三,甚至能拿出第二种解法--借鉴产生新事物。

        

一道题,听懂了解法会解题,会举一反三--借鉴产生“新事物”。

        

一道题,听懂了解法但不会解,不会举一反三,看一眼答案过程写几步甚至直接照抄--抄袭。

        

判断借鉴与否最难办的在借鉴剧情上,但由于此次事件并不涉及剧情而是关于比喻,我只说比喻部分。

        

简单举个例。

        

A写了“他笑得像花一样灿烂”,B看到之后,写“他的笑容如同那明媚的向日葵,充满了阳光的意味,轻轻柔柔的便温暖了心扉”。

        

同样都是以花喻笑,你会认为B抄袭了吗?

        

若不会,此次事件同理。

        

不过必须得说这次事件也是由我处理不当导致的,我应当去求太太的借鉴授权,或者在文后表明这一句的借鉴来源。是我处理不当,才会导致太太如此不快,真的非常抱歉。

        

关于剧情部分的借鉴,我安利反抄袭吧吧友@将军府的懒猫所写的 【过度借鉴和抄袭】 这一篇。

        

最后我要说句话,虽然很可能会被人骂又在狡辩……

        

以提供反抄袭、反剽窃服务而著称的“好汉网”创始人何云峰教授在回答抄袭、剽窃和引用的界定标准时这样说明:

        

“一段话如果有20个汉字完全或者90%以上文字相同,没有注明出处,可以算雷同。一部著作若有5处以上文字雷同,则可以算作轻度抄袭;10处以上可以算作严重抄袭;20处以上雷同,应算作剽窃;30%以上雷同的,是严重剽窃。”

        

简单概括,就是可以通过涉嫌抄袭内容在文章中占比来判断抄袭与否。一段或一篇中达到一定比例构成抄袭。但相应的若是达不到比例,构不成抄袭 。

        

鉴定抄袭最重要的实锤一般为整体逻辑相似度【一般用于判断高级抄袭】或者是抄袭部分占总体比例【一般用于判断低级抄袭】,一句比喻这样属于细节部分的内容在进行整体概括时一般是会省略。一句比喻影响不到整体,而在内容占比上也远达不到涉嫌抄袭的标准,所以若以一句比喻做一个抄袭点……其实……是有些不合理的。【我说的只是只有一两句这个点,三四句甚至更多的话可以考虑做调色盘对比比喻重合度,高的话可能是中译中】

        

【关于感觉】

        

有一个给我评论的姑娘提到,这次事件,点的解释可以,难办的是整段给人的感觉。

        

的确。因为文风相似,造成的感觉也相似,所以即使内容不同也容易在感觉上觉得相同。

        

如果我稍微换个文风会怎样?

        

我用《病》来举例子吧。

        

原文: 放好了杯子,阿箐转身去拧毛巾。指尖搅动的水声荡漾,轻柔温软似附耳细语。迷糊间,晓星尘似是听见了他高中假期去往江南时,于船上游览古城时听见船橹搅动那清澈流水的声响。一下又一下,温柔得似江南女子唇齿间吐露的软语慢谣,催人入梦。

        

换文风:阿箐放好水杯,转身去拧毛巾,手指搅得水哗哗响,真是好听极了!迷糊间听见这水声,晓星尘觉得自己像是又回到了他当初假期去过的江南,这水声和他坐在船上观赏风景时听见船桨划动流水的声音一样清脆好听,像有人在唱歌一样,听着就让人想睡觉。

        

这样写似乎还不太明显,那我再举个例子:

        

原文: 分别拿着苹果与刀的双手骨节分明,自窗外投入室内的阳光细细的描摹这双手,形状好看得让人无端想起栖于山水间的野鹤修长的脖颈。于光下能隐隐看见被包裹于温润皮肤下的青色血管。一举一动里皆是从容的冷静,一如它的主人。

        

换文风:宋岚拿着苹果和刀的手骨节分明,修长得跟个鸟脖子一样好看。在阳光下还能看见皮肤下的青色血管,真是美极了!

        

【将手比作鸟脖子这一点我是借鉴了傅清欢太太的,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我举这个例子只是想更直观的说明。】

        

文风不同,但是内容有什么不一样吗?

        

如果我写《病》通篇都是换文风后的描写,那么大家可以将注意力更多的放在整体内容而不是感觉上了吗?

        

文风所带来的感觉只是影响感官上的体会相似度的因素,而非影响整体内容相似度&判断抄袭的因素。

        

你总不会因为抄袭文和被抄袭文文风完全不同而认为不存在抄袭吧?

        

那么反之同理。

        

所以说,锤实抄袭的最重要因素是内容,而非文风。

        

【关于逻辑顺序】【关于江南水乡部分】

        

有人提到因为逻辑顺序相同,所以认为我抄袭。

        

的确,两篇文章里出现了一个共同的逻辑顺序,是“因为听见了水声,所以想到了江南水乡”。

        

但这样就能认为我抄袭吗?

        

先来讲讲逻辑顺序的概念。

    

 

              
                     


逻辑顺序,即按照事物或事理的内部联系及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来安排说明顺序,这种顺序常用于事理说明文。事物的内部联系包括因果关系、层递关系、主次关系、总分关系、并列关系等;认识事物或事理的过程则指由浅入深、由具体到抽象等等。这是常见的说明顺序之一。【摘自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里有说到“逻辑顺序是按照事物或事理的内部联系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来安排说明顺序”的,说明彼此之间存在联系。就比如“因为听见玻璃破碎的声音,这个声音和以前听见的玻璃器皿被打碎时发出的声音一样,所以想到有玻璃器皿被打碎了”,前后之间是有联系的,即“玻璃破碎的声音”。

        

同理。因为手指在装满水的盆子里搅动带出水声,而这水声与在江南坐船时听见的船橹搅动流水带出的水声一样,所以想到了在江南坐船时听见的船橹搅动流水带出的水声,从而想到在江南坐船的情景。

        

因为这些逻辑彼此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联系,而且是日常生活中可以接触甚至反复接触到的,所以这些逻辑顺序可以划做大众的逻辑顺序,既然是大众的逻辑顺序,那么相撞的可能性很大。单靠这样大众的逻辑顺序就来判断抄袭与否,显然是不大明晰。【当然,假如你脑回路清奇写的是“因为听见玻璃破碎的声音 ,所以知道有东西成精了”这样日常不会接触到且联系不明显的特殊联系,是一点都不大众的逻辑顺序,却有人跟你写得一样,那你最好多个心眼看看了】

        

因此判断抄袭与否最重要的一点,应当是对比逻辑顺序的描写所服务内容【即最终目的&整体逻辑】。

        

点的逻辑顺序就好比你穿衣服的顺序,而内容则是你整一套衣服的样子。无论你选择怎样的穿衣顺序,是先穿上衣还是先穿裤子,只因为你想要穿上这套衣服,所以最终你穿出来给别人看到的样子还是这套衣服的样子。

        

同理,你想写这个景色,无论用什么样的逻辑顺序进行描写,别人从中读到的场面悟到的感受还是这个景色,内容上是不会有差别的。

        

我继续用《病》举例子吧。

        

原文: 放好了杯子,阿箐转身去拧毛巾。指尖搅动的水声荡漾,轻柔温软似附耳细语。迷糊间,晓星尘似是听见了他高中假期去往江南时,于船上游览古城时听见船橹搅动那清澈流水的声响。一下又一下,温柔得似江南女子唇齿间吐露的软语慢谣,催人入梦。

        

逻辑顺序:因为意识到听见的是水声,所以想到江南。

        

改逻辑顺序:迷糊间,晓星尘想起了他那年高中假期去往的江南。他坐在船上观赏着周围晕染着雾气的古城,船下的清澈流水被船橹搅动着,发出的声音似江南女子唇齿间悠悠吟唱的软慢歌谣一般温柔。

        

耳旁的声音是什么?为何如船橹搅动流水带出的声音一般温软而催梦?

        

晓星尘听着那近在耳边的声音听了许久,昏沉里终于抽扯出了一丝清醒一一那是阿箐在他迷糊时放下杯子后转身去拧毛巾时,指尖搅动清水而出的水声。

        

逻辑顺序:因为想到江南,所以意识到听见的是水声。

        

改变了顺序,两种逻辑顺序所服务的内容和带来的感觉可有不同?


        

然而我觉得改过之后的顺序写法好别扭,想舒舒服服写下来一般不会这么写 

        

因为我想要写水声和江南之间的关系,所以无论我如何打乱逻辑顺序,内容都还是一致的。

        

假设原文部分是A先发表到网上,改逻辑顺序部分是B后来发表到网上的,两人往后的内容发展完全一致,你会因为这一点上的逻辑顺序不同而认为B没有抄袭嫌疑吗?

        

如果不会,那么反之同理。

        

用点的逻辑顺序相同与否固然是用来鉴别抄袭的方法之一,但依照这样的方法鉴别的抄袭大多数是属于基本原封不动照搬的低级抄袭。会高级抄袭的抄袭者大多会选择将抄袭来的、属于点上的逻辑顺序打乱或拆分,甚至删除原作点的逻辑顺序然后加以原创的逻辑顺序来进行描写。这样来看的话,单以点的逻辑顺序是无法鉴别的。

        

会高级抄袭的抄袭者单从点的逻辑顺序上根本无法发现其抄袭行为,但为什么他们最终还是会被抓出原型?

        

因为无论如何打乱拆分顺序,无论所涉及的点的逻辑顺序在生活中有么大众,这些点想要组成线【即个多个大众逻辑顺序组合而成的一个事件】、组成面【即由多个事件组成的小说内容本身】,还是要按照一个整体逻辑顺序进行排布。

        

抄袭者所描述的东西、所要服务的内容与被抄袭者一致,即在最终目的&整体逻辑上的一致。只要一对比最终目的和整体逻辑,马上就会显出原型。

        

举例萋萋事件。指路 【调色盘合集整理】   自行对比即可,我就不多加说明了。【其实萋萋聚聚抄袭还牵涉到的点就是情节的独创性。整体逻辑一毛一样,具有独创性的情节与梗也一毛一样,且这些一样的独创性情节占内容的比例大,所以才被判定抄袭】

        

就像前面拉普拉斯定理太太所写的一样,哪怕将榴莲换成了香蕉,螺狮粉换成了桂林米粉,校服领子换成了西服袖口,但它们所要服务的内容还是相同的,所以还是抄袭。

        

我描写江南是为“开头晓星尘想起自己去过江南,但是想不起是谁陪他一起也想不起他到底拍了谁的,设下悬念,再由宋岚无意中发现晓星尘的手机壁纸是自己在江南游玩时的样子,解开悬念”这一内容服务的。

        

而傅清欢太太描写江南更倾向是为“日常的生活”这一内容服务的。

        

因为只是在“因为听见了水声所以想起了江南”这一点上逻辑顺序相同,但是所服务的内容不同,最终目的不同,整体逻辑不同,所以我认为自己在这一点上没有抄袭。

        

至于为什么选择描写江南……因为好写。比写在东北玩泥巴要更有情趣【bushi

        

而我在查找资料时,看到反抄袭吧吧友@懒小耗子【很抱歉,这位吧友的看法我是在反抄袭吧相关帖子的引用里看到的,由于无法和本人取得联系所以没有求得引用授权。若这位吧友看到此文,请与我联系。若不愿授权,我会侵删致歉】提到:

    

 

              
                     


1.日常生活很普遍很常见符合常识逻辑的情节,客观科学规律,法律法规这些是人人都知道人人都会写得到的东西,你也写一天吃三顿饭我也写一天吃三顿饭这不叫抄袭; 

但是,如果我写今天中午和爸爸妈妈一起吃饭吃饭的时候心里盘算着怎么跟家里出柜各种心理活动描写,你也写今天中午和爸爸妈妈一起吃饭的时候心里盘算着怎么跟家里出柜各种心理活动描写还跟我写得一毛一样桌上菜也一毛一样菜的口味也一毛一样连妈妈推了一下眼镜问我期末多少分我说七十二分都一毛一样,那就可能有抄袭嫌疑了;

2.烂大街的情节、梗、故事框架,不算抄袭。比如霸道总裁的情人被仇家下药差点强/奸总裁带黑道朋友及时赶到救下女主把试图强/奸女主的人全阉了,这种几乎每篇霸道总裁里都有的情节,算不得抄袭。

但是,我写给女主下的药名叫“你爱我爱得要死不活想我想得如饥似渴”,你给女主下的药也叫“你爱我爱得要死不活想我想得如饥似渴”,我写黑道老大把强/奸/犯的家伙放舂米的石臼里捣烂你也这么写,我就要怀疑你是不是抄我了;

3.即使是常见的梗常见的情节,在文里面也是有一定的排列组合顺序的,也是有一定的逻辑发展的,表现出来的人物关系也是特定的。好比给你15片形状各异的树叶,让你拼成一个图案,别人拼出来的图案和你一样,树叶的位置、叠放顺序都一样,你觉得他有没有抄你?你们用的树叶可都是最常见最容易找到的。

【关于意象】

还有人提到因为意象相同,所以认为我抄袭。

那么来看,什么是意象?


所谓意象,就是客观物象经过创作主体独特的情感活动而创造出来的一种艺术形象。简单地说,意象就是寓“意”之“象”,就是用来寄托主观情思的客观物象。在比较文学中,意象的名词解释是:所谓“意象”简单说来,可以说就是主观的“意”和客观的“象”的结合,也就是融入诗人思想感情的“物象”,是赋有某种特殊含义和文学意味的具体形象。简单地说就是借物抒情。【摘自百度百科】 

以关键意象相同来判断抄袭……我之前没有遇见过,也查找不到相关的任何资料来附以说明,就简单的举个例子吧。

李白写:“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杜甫写:“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大家怎么看?

【关于撞梗】【关于苹果皮部分】

回到这次事件,傅清欢太太认为我涉嫌抄袭有三个点,有些认为我抄袭的姑娘觉得一篇文章存在三个撞梗的几率很小,所以认为我抄袭。

江南的点我已经在【关于逻辑顺序】里解释过,不是撞梗;将手比作鸟脖子的点我在【关于借鉴】里解释过,也不是撞梗。那么最终在撞梗数量上只剩下关于果皮的这一个梗了。

关于我在之前的声明里提到的“在写《病》之前没有看过《天雷》”一点,我在查找资料时看到余飞老师在【《热血长安》第四集涉抄下架,版权专家余飞详解评估抄袭三原理】一文中有提到:


判断一方是否有抄袭另一方的嫌疑,有两个先决条件: 

1,疑似侵权方必须与疑似被侵权方有接触。如果双方无直接或间接接触可能,也就是说疑似侵权方看不到另一方的作品,即使双方的文本再相似,那也只是巧合。在本案中,《张公案》小说先于网剧《热血长安》发表,而且是发表在公共平台上,任何人都可以看到,编剧很难证明自己没有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途径接触到该小说。所以,接触这个条件,我们假定编剧已经具备了。

2,如果能推断疑似侵权方可以直接或间接接触到疑似被侵权方的作品,还必须判定双方作品有相似性才能认定有抄袭嫌疑。

而《琼瑶诉于正案》中也有提到:


侵害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为接触加实质相似。接触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作品未发表但有证据证明被告实际接触了该作品,二是作品己发表,处于公之于众的状态。所谓公之于众即作品处于为不特定的人能够通过正常途径接触并可以知悉的状态,而并不要求必须存在有人己经实际知晓、接触的事实发生。 

简单来讲,重点在“接触”上。要确认抄袭者与被抄袭文有过接触,达成这个条件,才能具备抄袭的条件。

我在上一篇声明里说到,因为雷性转,所以我在写《病》之前并没有看过《天雷》。但是由于《天雷》发表在lofter这样的公共平台上,任何人都有能够接触到的机会,因此这一点并不能当做证明我是在没有看过文的情况下无意中撞梗的证据。

那么就来只讲讲撞梗吧。

先来讲讲一件事。

庄羽告郭敬明时交了二十八个涉嫌抄袭的梗,最后只判了十二个梗抄袭成立。

其中许多梗在我们看来一模一样,绝对是抄袭没跑,为什么法院不判定这些梗构成抄袭?

案件分析里有写到:因为独创性不够 。

什么是独创性?


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或初创性,是指一部作品经独立创作产生而具有的非模仿性(非抄袭性)和差异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对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实质的模仿,而是作者独立构思的产物,在表现形式上与已有作品存在差异,就可以视为具有独创性,从而视为一部新产生的作品,而不是已有作品的翻版。【摘自百度百科】 

简单来说,就是你独立创造出来的这个梗很独特,只此一家,别无他家,是非大众梗。

什么样的梗是大众梗?

一个梗写多了,它就成为了大众梗。

举个例子。重生复仇梗在第一本有关这个梗的书出现的时候,非常的独特,但现在呢?随便一搜就是大把,剧情走向不外乎都是:被人陷害挂了,临死前愤愤不平若有来生我要复仇--重生之后利用金手指各种复仇--坏人都game over ,主角幸福的生活了下去。

所以在独创性上,拥有一般性的大众梗明显是不满足的。

还有一点就是梗的来源。

A在写小说时,想到了自己淋雨生病然后母亲细心照顾的故事,于是写了进去。B在写小说时也想起了自己淋雨生病然后母亲细心照顾的故事,也写进了小说里。你会说他们其中一方抄袭了对方吗?

这种素材是他们提取自生活的,所以不能认为满足独创性。

但如果A在此之前加上了“因为和母亲吵架,所以冲出家门,结果淋了雨”这一前提条件,这一前提条件使独创性有所提高,若B写的前提条件是一样,连争吵原因也是一样,此时可以往前翻阅原因或者往后看结果,若这些地方都存在极大雷同,那么就有涉嫌的倾向了。

@沁子当头 太太在 《【这究竟是不是抄袭】如何判断抄袭(案件‘欣赏’)》一文中有提到:


说白了也是,同一个剧情谁都有,但是目的不同造不成抄袭。还有这个人这个剧情和我的相同,但是我写出来是因为有前因后果,而他写出来感觉莫名奇妙:没有原因这个剧情就这样发展了,还和我的一样,那基本可以说是不符合逻辑链。除了这一点剧情外,他别的剧情处处跟我撞,嗯,可以想想是否要做调色盘了。 

简单的说,就是他凑了一段剧情。但是导致前后人物有反差。

如果真的是原创,逻辑不会那么混乱的,简单概括一下可能会觉得对方逻辑没猫饼,但是仔细想想他所塑造的人物性格,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做的,是否前后矛盾。

前几天我看了一篇文章,女主性格多变,堪比玛丽苏,文笔看得过去,依多年老书虫的我,一看就知道作者要么没列大纲边写边想,写的时候还喜欢看别的小说,于是就会受到哪些小说的影响,觉得这些剧情很好,想拿过来用。要么就是列了大纲,受了几本小说影响,剧情太过跳跃,令人看了就脑壳疼。

回到此次事件,文章为同人作品,描写的是同一对cp,在人物设定上是一样的。留果皮这个梗满不满足独创性我不多加评论,毕竟我也不是专业人士,自由心论吧。

满足独创性之后,再来看数量。

尽管庄羽告郭敬明时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梗在经过删除后只剩下十二个,但这个数量已经远远超过可以被当做巧合之下撞梗的一两个的数量了,故此法院判定郭敬明抄袭成立。

但这里要提一下,一个两个梗重合是可以作为撞梗看待,超过三个就最好考虑一下归纳调色盘。

而且撞梗≠抄袭

相似≠抄袭

        

撞梗是存在的。只要巧合存在,基于巧合的撞梗也会存在,除非你可以证明世界上不存在巧合。

        

举个例子。

        

晚清小说《镜花缘》与《格列佛游记》虽然其他地方各不相同,但其两作关于游访奇异各国的这一个梗相似度很高。我就不在这里做评析,大家可以自行去寻找阅读。

        

《镜花缘》的作者李汝珍于1795-1815年间完成了《镜花缘》,《格列佛游记》则是1726年出版,时间上想要说《镜花缘》抄袭也是可以的。

        

但为什么说《镜花缘》是撞梗而不是抄袭?

        

因为这里就要涉及到前面提到的“接触”条件。

        

明代末年时已经开始了海禁,到了李汝珍所在的清代【1644年起】更是出现了闭关锁国,在这种背景条件下想要满足这个“接触”条件是很难的,而《格列佛游记》本身的讽刺性质在那时的背景下能被引进可能性很低。更何况两个作者的人生经历十分相似,诞生一样的脑洞也未尝不可。接触条件未达成,故此不认为《镜花缘》抄袭《格列佛游记》。

        

【关于调色盘】

        

调色盘的作用不仅仅只是能摘出字句上的相似与否,通过归纳还可以比较出整体逻辑的相似与否。

        

此次事件的调色盘

        

此处事件的调色盘为非专业人员的熟人所制。既然是非专业,那么存在错漏是难免的。个人认为还算公正,如有质疑,可自行重制再进行对比,我可以提供原文。

        

【关于抄袭】

        

抄袭本身定义并不容易。轻飘飘说出这二字很简单,但是实际定义远非说出来那么容易。它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内容上,涉嫌抄袭部分在作品中占到一定比例才能算抄袭;独创性上,组合形成的特殊性也要达到一定高度才能以独创性来判定抄袭。而抄袭这个罪名本身性质不轻,容不得一点随心判定。

        

一句话概括,指责他人抄袭,请拿出切实证据。

        

我非专业人员,就举个专业人员如何判断的例子吧。

        

【庄羽诉郭敬明抄袭案】

        

【琼瑶诉于正侵权案 】

        

在查阅的资料里许多太太都有提到一个看法,我在此斗胆将他们的看法简单整理概括一下,概括成可供大家用以参考的一个初步判定抄袭与否的方法:

        

【删除法】

        

即删除涉嫌抄袭文章中涉嫌抄袭片段后再阅读。

        

若删除后对整体剧情整体逻辑均无影响,则不涉嫌抄袭。

        

若删除后对部分由删除部分展开的剧情有影响,整体逻辑无影响,则不构成抄袭。

        

若删除后对剧情整体逻辑均有影响,则涉嫌抄袭,可以进一步制作调色盘进行比对。

        

若删除后剧情以及整体逻辑基本不存在的……嗯。

        

我前面分析絮絮叨叨那么多,归结起来就三点:

        

一:看涉嫌抄袭部分占比高不高,高就走调色盘,不高就看二:整体逻辑相似度高不高,高就走归纳调色盘,不高就看三:梗的独创性高不高,梗的重合率高不高,高就走归纳调色盘,不高……嗯。

        

【关于回复】

        

因为 @傅清欢 太太不愿意接受私聊,那么我就在这里正式对您的要求做出回复。

        

您认为自己被抄袭,被侵犯了权益,您觉得愤懑不平是可以理解。我前一篇声明并没有讲清楚关于文的事,而是有些避重就轻的偏向指责您的态度,真的十分抱歉。

        

您要求删文,我接受。您要求我公开声明道歉,我接受。

        

这篇声明依照您的意思打了与《病》相同的tag,而《病》一篇我也会依照您的意思,自行删除。 我未向您取得授权就擅自借鉴了您,也确实是撞了梗,惹得您烦心不快,真的非常抱歉。

        

但抱歉的是,我没有抄袭。所以您所要求的道歉恕我无法站在一个抄袭者的角度上来给予您,还望您可以理解。

        

在这篇声明发表后即时起我删除《病》一篇。对我的分析存在疑问想要原文比对的,我保留着原文件以及截图,私信我即可。

        

【最后的话】

        

我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精力写这一篇分析?

        

我明明知道,无论我写与不写,相信我的人还是会相信我,不信我的人还是不信我。我写再多,在不信我的人眼中不过是我一场垂死挣扎的狡辩罢了,我为何还要去做这场无用功?

        

因为我怕。

        

因为我怕“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

        

你们还有人记得清歌一片太太吗?

        

她到离世都背负着抄袭的罪名。一直等到她身后,她的清白才被证明。

        

可这又有什么用呢?她已经听不见也看不见了。

        

这几天查找资料的时候,我看到因为4s的上映,反抄袭力度大大增加。我很高兴,但也很担心。

        

查找的资料越是多,我越是能够发现国内对于抄袭方面实在是不完善。法律方面是,鉴定方面是。抄袭本身没那么容易被定义,许多东西界限太过于模糊,全靠自我理解。有些抄袭者凭借这种模糊的自我理解逃过一劫,但同样也有无辜者因为这种模糊的自我理解背上了一生的黑点。

        

抄袭对于一个创作者来说,这个罪名实在是太重太重。一旦罪名成立,就是一生的黑点。

        

正是因为这罪行的重大,所以我们才更要严谨以待。

        

所以我希望挂抄袭能慎之又慎,拿出的证据能切实到让人心服口服。锤上加锤的自是不必多说,但那些锤不实的,还请大家多加自我思考,加以资料查询。

        

若不如此,当人人自危,因为这样的“反抄袭”而变得不敢动笔,反抄袭带来的结果不是支持原创发展而是变作扼杀原创时,我们反抄袭的行为和支持抄袭的行为究竟有什么区别?

        

我们难道希望看见清歌太太的事情重演吗?

        

若用魔道举例,当看见羡羡只因修的是鬼道,就被人无端指骂“丧心病狂滥杀无辜”,将他没有做过的罪行和不属于他的罪名一件件一条条按在他头上时,大家是怎么想的?

        

说我猫哭耗子也好说什么都罢。

        

我必须说这句话:

        

反抄袭是好的,是该让那些窃取他人心血的人付出惨痛代价。

        

但我不希望反抄袭的旗帜下,倒着无辜的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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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事件涉及到的诸多内容都是无法查找到直接相关且无统一说法的资料,我在引用资料方面的选择是基于在抄袭方面较有权威和大家反响都觉得有道理可信赖这两点上的。至于有些只是我个人觉得很有道理或没有求得授权的,我就没有放到分析里,在此放出链接,供大家参考。】

        

《浅谈“撞梗”、“借梗”和“抄袭”的区别》

        

【我对“抄袭”“撞梗”的一些看法】 

        

【抄袭和借鉴分界线在哪里? - 知乎】

        

【分辨大众梗是抄袭还是撞梗的方法】 

        

【从知识产权法律角度如何界定文学或影视作品抄袭、雷同与借鉴? - Sword 的回答 - 知乎】

        

【天下文章一大抄,被用来和抄袭混淆的各种概念】 

        

【个人关于抄袭鉴定的看法】 

        

【小说如何判定抄袭与借鉴】

        

【借梗和撞梗以及抄袭有什么差别? - 知乎】

        

【最后的话】中提到的清歌一片太太,她的事件相关链接我放在这里。

        

愿太太来世安康,清歌一片。

        

【清歌一片抄袭事件真相还原贴。】

        

最后,由于这篇分析说明虽然有几位因我不愿意再影响到TA们而不愿意提供姓名的好心者提供了帮助,十分感谢TA们的帮助,但这篇分析主要还是为我一人一力查找资料加以分析的,会存在疏漏和错误,欢迎理性指正修改。

        

至于火药味十足的评论我在这里统一回复一下,评论区就不回复了:

        

【不应当,我只是一条咸鱼.jpg】

        

【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和你解释……因为我只是一条咸鱼.jpg】

        

【你再凶我也没有用,因为我只是一条咸鱼.jpg】

        

【你……有没有那个……就是那个……冷静自我分析…….jpg】

        

【你开枪吧,反正我的心早就死了.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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